来源: 山西省环保厅
1月20日,省环保厅传来消息,在刚刚结束的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中,督察组陆续转办的5326件案件,目前已全部办结。
自2016年7月以来,我省共分4批,实现了对11市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。本轮督察累计受理信访举报5718件,转办5326件,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。督察期间,共整治违法排污问题4507起,其中责令立即改正1953起、限期整改451起、立案查处503起、查封扣押20起、关停取缔157起、移送公安机关45起,罚款金额4856万元,累计批评问责1163人。
进驻督察期间,各督察组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,突出主体责任落实,围绕督察方案,确定“六类重点”进行督察,并从严督政,不断加大询问和约谈力度,督察调阅审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各类资料17703件,与11市四套班子成员和市直机关职能部门及县区主要领导进行个别谈话800人次,明察暗访机关企事业单位1893家;对11市市县两级520个职能部门开展了走访调研和下沉督察。
通过对全省11市开展环保督察,在推动当地落实环保主体责任、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、层层传导环保压力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方面,取得了积极成效,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环境改善的获得感。
据悉,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拟用1年时间组织对11市进行回头看,进一步抽查整改落实情况,确保各项督察结果落实到位。(程国媛)